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场景综合判定。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分心驾驶等过错是常见主责原因;前车违规变道、倒车、溜车等行为则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责任比例需根据现场证据划分。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后车全责: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超速、酒驾、疲劳驾驶或分心驾驶导致追尾,例如后车驾驶员玩手机未及时制动撞上前车,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前车全责:前车违规倒车、溜车、压线行驶或违规变道引发追尾,例如前车在快车道无故急刹导致后车追尾,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共责:若双方均有过错,按比例分担责任。例如前车刹车灯故障未修,后车跟车过近,双方可能按3:7比例担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前车在道路上违规停车且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设置警示标志引发追尾的,需承担次要责任,后车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前车在禁止停车路段临时停车检修,未放置三角警示牌,后车因跟车过近追尾,前车可能承担30%责任,后车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以上则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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