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无人机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从物流配送到农业植保,从环境监测到应急救援,其飞行活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愈发受到重视。为规范空中秩序、防范安全风险,我国通过立法明确了无人机飞行许可与报备制度。2025年,无人机飞行许可申请流程已全面线上化,报备渠道也更加集中统一。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除在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内飞行的轻型无人机(空机重量≤4千克)外,其他无人机飞行均需取得飞行许可。2025年申请流程与要求如下:
1. 申请主体与资质要求
个人申请:需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即“无人机驾驶证”),且执照类型与所飞无人机机型匹配(如小型无人机需持小型机执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管理规定》第七条)。
单位申请: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指定专人负责飞行管理,并提供单位资质证明及负责人身份信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2. 申请材料清单
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飞行许可申请表(含飞行任务、时间、空域范围、高度等);
无人机型号、最大起飞重量、卫星定位及避障功能说明;
操控员执照编号及培训记录;
飞行安全保障方案(含应急处置预案、保险凭证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申请审批规定》第八条)。
3. 审批流程与时限
受理与审核:UOM系统自动初审材料完整性,受理部门(通常为战区空军或地区空管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质审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审批决定:常规任务需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涉及抢险救灾、医疗救援等紧急任务的,可缩短至3个工作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申请审批规定》第十一条)。
许可发放:批准后,系统生成电子飞行许可证,用户可下载打印或通过APP展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注:未取得许可擅自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飞行报备是许可申请的补充环节,旨在确保监管部门实时掌握飞行动态。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所有取得许可的飞行活动均需通过以下渠道报备:
1. 报备渠道
UOM系统:作为唯一官方平台,用户需在起飞前24小时至起飞后2小时内,通过系统“飞行报备”模块提交实际起飞时间、空域坐标、飞行高度等信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管理办法》第十条)。
地方公安机关或民航办事处:临时紧急任务(如突发灾害监测)可先通过电话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备,事后24小时内补录UOM系统(《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2. 报备内容要求
需与许可申请信息一致,如变更飞行计划(时间、空域等),需提前4小时在系统中申请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申请审批规定》第十四条)。
需上传现场照片或视频作为飞行实施凭证,部分敏感区域(如军事设施周边)需额外提供空域使用协调文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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