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某城市一小区因高空抛物频发,导致楼下居民被迫戴头盔出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事件中,从烟头、塑料瓶到花盆等物品接连从高层抛下,虽未造成严重伤亡,但已严重威胁居民人身安全。此类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触犯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高空抛物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行政处罚,而物业亦需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本文将从法律层面解析此类事件的责任认定与救济路径。
高空抛物者可能面临三项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若抛物行为“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抛掷重物、造成恐慌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构成高空抛物罪,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民事责任:若抛物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侵权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行政责任: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物业需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安装监控、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巡查等)防止高空抛物。若物业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损害发生,需承担侵权责任。例如,若居民因物业未安装监控而无法确定侵权人,物业可能被判对受害者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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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