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也就是说当个人收入达到5000元每月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征收个税的比率是就超出部分计算得到的,计算方式根据超出部分的多少,比例也有所不同。具体要交多少钱下面可以跟法头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1.起征点定义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即扣除“五险一金”后,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元(免征额) - 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 - 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不超过36,000元:3%
36,000-144,000元:10%(速算扣除数2,520元)
144,000-300,000元:20%(速算扣除数16,920元)
300,000-420,000元:25%(速算扣除数31,920元)
420,000-660,000元:30%(速算扣除数52,920元)
660,000-960,000元:35%(速算扣除数85,920元)
超过960,000元:45%(速算扣除数181,920元)
示例:若年收入20万元,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及专项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则税额为:
36,000×3%+(100,000−36,000)×10%=8,68036,000×3%+(100,000−36,000)×10%=8,680元(或直接使用速算扣除数:100,000×10%−2,520=7,480100,000×10%−2,520=7,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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