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

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5-01-27 09:35:39 浏览: 分类: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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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申请征地。(2)政策审核。(3)勘测划界。(4)发布征地预告。(5)实地调查。(6)社保状况调查。(7)社保方案审查。(8)组织听证会。(9)上报审批。(10)缴纳相关费用。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五)房屋、土地租赁;(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内容一般包括: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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