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

时间:2025-01-03 10:27:30 浏览: 分类: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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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通常支付给被征地拆迁的对象‌,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或依法获得征收权限的单位、用地单位以及委托的金融机构。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征地拆迁工作,有责任和义务支付补偿款给被征地拆迁的对象。如果是企业等用地单位进行征地拆迁,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也应承担支付补偿款的责任。政府或用地单位可能会委托特定的金融机构来管理和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这些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指令进行操作,保障补偿款的安全和及时支付‌。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

  当私有房产被拆迁后,所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迁房产产权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通常来说是归产权人所有。私有房产如果是两个人以上的,则按照对被拆迁房产所拥有的权利大小来划分。而在私有房产中共同居住生活的其他人是没有分割补偿款的权利的(私有房产共同居住人指的是在拆迁许可证核发当天,在即将被拆迁的私人房产内有当地常住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别处没有住房的人),对于这类人的安置,一般是由私有房产的产权人和共同居住者二者商讨后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什么时候给?

  如果选择货币安置赔偿形式的,在签完协议之后、房产动员搬迁之前就会发放补偿款项。如果选择房产置换赔偿方式的,在签完房产安置协议之后,房产动员搬迁之前会一次性发放一到两年的过渡费用,在一到两年到期还没有交付安置房的,拆迁单位会按照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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