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一项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对其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犯罪,都将面临刑事处罚和财产处罚。同时,相关法律条款还明确了假药的定义和处罚标准,为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相关问题。
2024年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及相关详细法律条款如下: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
1、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2、构成犯罪的情况:
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构成要件
1、侵犯客体:
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也包括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或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以上则是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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