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变更监护权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时间:2024-12-09 09:21:47 浏览: 分类: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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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变更是指在特定情形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进行更改的法律行为。这通常发生在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情况下。关于“变更监护权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变更监护权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变更监护权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法院会依法审理此类案件,并作出是否变更监护权的判决。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变更监护权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监护权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步: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证明现有监护人不适宜继续担任监护人。

  3、人民法院依法调查,认定法定监护人存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会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以上是关于“变更监护权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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