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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仲裁后怎么处理?

时间:2024-12-05 09:46:44 浏览: 分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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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仲裁后的处理方式包括履行仲裁裁决、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起诉讼以及协商和解等。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关于“劳动合同仲裁后怎么处理?”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劳动合同仲裁后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仲裁后,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仲裁结果以及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履行仲裁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无异议,应当按照裁决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认为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仲裁程序违法、裁决依据的证据伪造等,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3、提起诉讼:如对仲裁裁决不服,且不属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合同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合同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前提条件不同:仲裁必须基于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而诉讼则无需提前签订诉讼合同。

  2、管辖不同: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诉讼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裁判员/审判员选择权不同:在仲裁中,当事人可选择仲裁员;而在诉讼中,当事人无权选择审判员。

  4、公开程度不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协议公开;法院审理则一般应公开进行。

  5、终局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而法院审理则实行两审终审制。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仲裁后怎么处理?”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可向我们法头条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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