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实际运营层面来看,任何公司都需要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正常运营。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营业执照的办理是不可或缺的一步。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公司设立”的相关问题。
2024年设立公司的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核名
确定公司名称,并准备三到五个备选名称。
前往工商局或在线提交“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工商局将进行名称审查,一般会在几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通过的通知。如果名称被驳回,需要重新准备并提交新的名称。
二、提交相关资料,确定公司经营范围
核名通过后,准备并提交一系列注册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股东身份证明,包括法人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证明公司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体现在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确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领取营业执照
在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四、公司备案刻章
领取营业执照后,到公安局指定的定点刻章单位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等印章的刻制。这些印章是公司日常经营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刻制。
五、银行开户
公司成立后,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开户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相关资料。银行将审核这些资料,并在审核通过后为公司开设基本账户。账户开设后,公司即可进行日常的资金收付和结算。
六、税务报到
公司成立后,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到,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税务报到环节主要是核定税种及纳税人身份,确定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公司还需要购买税控设备及发票,以便日后正常纳税申报。
七、社保开户
公司成立后,需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因此,需要向社保部门申请社保开户,并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社保开户后,公司即可正常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八)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者盖章。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已发行的股份数和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数,面额股的每股金额;
(五)发行类别股的,每一类别股的股份数及其权利和义务;
(六)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
(七)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九)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十)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三)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任何公司都需要有营业执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公司必须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这是公司成立的法定凭证,也是公司合法经营的重要依据。营业执照上会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重要事项。如果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具体来说,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等,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营业执照而进行经营活动,将构成无照经营,会受到相关部门的查处,可能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责令关闭停业等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八)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者盖章。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已发行的股份数和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数,面额股的每股金额;
(五)发行类别股的,每一类别股的股份数及其权利和义务;
(六)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
(七)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九)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十)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三)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则是关于“公司设立”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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