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医疗过错赔偿问题时,建议患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患者也应保留好所有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证据,以便在赔偿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医疗过错”的相关问题。
在2024年,确定医疗过错并要求赔偿的过程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医疗过错
诊断过错:包括问诊和检查的过错。例如,医生是否全面、仔细问诊,是否遗漏重要病历、症状;检查过程中是否操作错误导致患者器官受损等。
治疗过错:如治疗方法选择不当,未选择最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等。
若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且怀疑是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可以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医疗过错。
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确定医疗过错的关键步骤。患者可以向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县医学会申请首次鉴定。如果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最终判决。
三、要求赔偿
一旦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医疗过错的程度进行计算。例如,医疗费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应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
四、赔偿步骤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对医疗事故中需要赔偿的部分累计相加,得出总额。
计算赔偿总额,即上述所加总额乘以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过错的鉴定一般由以下机构进行:
地方医学会:在我国,医疗过错的鉴定工作主要由地方医学会负责。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在市辖区,那么该区的医学会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同样,如果医疗事故发生在不设区的市或者县,当地的市或县卫生局的医学会会负责鉴定工作。
省级医学会:如果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
中华医学会:在特殊情况下,如遇到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进行技术鉴定。但需注意,中华医学会通常不直接接受首次或第二次鉴定,而是在前两级的医疗事故鉴定都已经做过的情况下,且案件具有重大、复杂、疑难的特点时才会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以上则是关于“医疗过错”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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