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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与分公司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时间:2024-03-27 15:09:19 浏览: 分类: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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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分公司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在子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合同签订。协议无效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都消失,而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例如,可能需要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因此,在签订协议前,双方都应仔细审查对方的资质和授权情况,并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分公司签订的协议”的相关问题。

2024年与分公司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与分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该分公司是否拥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在我国,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后,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一旦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便具有对外营业和独立缔约的能力。因此,只要分公司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它便有权对外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此外,当分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时,若合同内容在子公司允许和授权的范围内,那么该合同大多数时候是具备直接法律效力的,并可以直接执行。然而,如果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那么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将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合同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质疑,但并非绝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下和分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

  与分公司签订的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能被视为无效:

  无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如果分公司未经总公司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与第三方签订协议,那么该协议将被视为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这是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签订合同的权力来自于总公司的授权。

  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如果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将被视为无效。这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恶意串通或欺诈:如果分公司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或者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协议,那么该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未获追认:如果与分公司签订协议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获得事后追认,那么该协议也将无效。

  虚假意思表示:如果分公司与第三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协议,那么该协议同样无效。

  主体不具备经营资格:如果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且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因其不具备经营资格和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以上则是关于“分公司签订的协议”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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