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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三人死亡的建筑安全事故怎么处罚?

时间:2023-11-21 15:20:18 浏览: 分类: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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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或者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等情形下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对于相关责任人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建筑安全事故”的相关问题。

造成三人死亡的建筑安全事故怎么处罚?

  建筑工地上发生安全事故,如果造成3人死亡,将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筑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承担怎么分?

  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如下:施工单位、施工班组和受伤人员按照相关责任进行赔偿。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30人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10人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以上则是关于“建筑安全事故”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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