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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2026最新

时间:2025-12-09 16:55:56 浏览: 分类: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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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与责任追究是保障施工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机制。随着相关法规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工程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更加明确,责任追究规定也更为严格。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2026最新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2026年最新修订内容,工程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 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事故等级与责任主体,明确划分责任类型与处罚措施:

  1. 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未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提出压缩合同工期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导致事故的,需承担主要管理责任。

  2. 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若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使用不合格设备、违章指挥作业,或分包给无资质单位,导致事故的,需承担直接责任。

  3. 监理单位责任

  监理单位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未及时要求整改隐患,或未报告严重隐患的,需承担监理责任。

  4. 个人责任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或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的,需承担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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