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时间:2022-10-09 17:37:20 浏览: 分类:婚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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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顾名思义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跟事实婚姻是不一样的。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了一些无效婚姻的情形,属于无效的婚姻,自然也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对于公民而言在结婚前都需要有一定的了解。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由于无效婚姻并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在这段无效的婚姻中所产生的财产是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只可以按照一般的共有财产来处理。一般在对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主要是根据各方对财产的贡献比例来划分的。同时,还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1.如果有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疾病且还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增加比例,又或者另外一方可以选择在经济方面提供一次性的适当补助。

  2.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外的一方如果是依靠死者抚养,同时自身既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又或是对死者提供较多抚养的,是可以适当多获得一点的遗产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无效婚姻需要对方父母签字吗?

  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如果婚姻是无效的那么是可以不用父母再签字的,有这方面需要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需要离婚吗?

  因为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具备效力的,因此也是不存在婚姻关系以及所谓的夫妻权利和义务,自然也就不用再去办理离婚手续的。简单来说,就是法律上并不认同这段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无效婚姻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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