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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女方名义贷款分手后如何处理?

时间:2022-10-09 10:19:22 浏览: 分类:婚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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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在早些时候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举办婚礼就可以算做结婚了,至于是否领证并不认为是主要的。不过如果现在还这样做的话,很多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事实婚姻女方名义贷款分手后如何处理?

  在具有事实婚姻的关系中,女方以自己名义贷款,如果贷款最终是用于共同生活的,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是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偿还的,至于具体的方案则可以由双方的当事人去协商。但如果是个人使用的,就按照个人的债务来处理,就需要借款人自行承担还款责任了。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事实婚姻解除会有哪些问题?

  从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即便是事实婚姻,在解除的时候,不论是孩子的抚养权,或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以及债务等问题都是需要进行考虑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十一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父亲与未满22周岁女子事实婚姻犯重婚罪吗?

  具体要看父亲的情况。如果父亲已经离婚,且该女子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与该女子建立事实婚姻的关系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但如果未离婚,就会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关于事实婚姻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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