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对法院审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上诉。在交通事故中同样也有类似的行为,当事人如果对交警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也是可以进行复议的。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进行扣车的,但如果有证据收集的需要,那么就可以对相关的车辆进行扣留。公安机关在扣车的时候需要出具行政亲子措施凭证,并且在车辆的扣留期间是需要妥善保管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因事故认定书已送达,涉及事故的证据已固定,依法不应再扣车。
如果没有特别复杂繁琐的情况,正常时候都会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并且当事人一般只能进行一次复核,复核的时候需要充分的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虽说本人可以去是最好的,因为只有自身对事故的各方面会比较的清楚,但如果确实抽不开身的,可以委托自己的代理人去,最好可以制作授权委托书,设定好相应的权限。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复核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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