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法律上不一定是赠与。没有书面约定的,法院不会当然推定为赠与,借贷还是赠与看证据和举证责任。最高院2025年施行的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八条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离婚时可判房子归出资方子女,再综合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离婚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补偿及数额。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出资的,以出资来源和比例综合判定。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性质,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处理,即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与,取决于出资时有无明确约定。有书面借款协议的认定为借款,有书面赠与协议的认定为赠与,没有书面协议的由法院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