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性质,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处理,即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与,取决于出资时有无明确约定。有书面借款协议的认定为借款,有书面赠与协议的认定为赠与,没有书面协议的由法院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