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驱逐出境是法院针对犯罪的外国人判处的一种附加刑。主刑服满之后,把人强制赶出中国国境,在一定年限内不准再进来。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下属单位执行。判了有期徒刑加驱逐出境,必须先服完有期徒刑,再执行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