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长期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重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妻子长期拒绝跟丈夫亲近,不构成违法,但可能成为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属于个人意愿范畴,法律不强制任何一方履行同居义务,但长期拒绝可能影响婚姻关系的存续。
和第三者生孩子的行为并不直接等同于犯罪。法律惩罚的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重婚行为,而不是单纯的生育行为。所以仅仅生了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但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属于违法行为,在民事上是明确的过错。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上,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