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非法生产、销售“偷拍神器”(如充电宝、插座内藏摄像头)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这一判决再次将公众视线聚焦于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的刑事风险。随着微型化、隐蔽化技术的发展,此类器材已从传统间谍工具演变为侵害公民隐私、商业秘密甚至国家安全的“社会毒瘤”。下面小编将从司法实践与法律条文出发,解析此类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逻辑与立案标准,为公众划清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