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量刑

受贿罪量刑

更新时间:2025-07-02

李爱庆滥用权利交易如何定性法律责任?

2025年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超2亿元,并披露其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与多名男性进行权色交易,通过性贿赂谋取职务晋升、项目承揽等利益,成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北京市首例涉及同性权色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此案暴露出权力集中领域“一把手”腐败的隐蔽性与复杂性,引发社会对权色交易法律定性及量刑标准的广泛讨论。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受贿罪”的相关问题。

李爱庆受贿2亿为何被判死缓而非死刑立即执行?

2025年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受贿罪”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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