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偿”是民间的一种说法,近日重庆一男子因生意困难欠下百余万债务,希望女儿帮忙还债,却引发家庭矛盾。在此案件中该男子曾将开发商抵押的两套房产过户给女儿,后其女儿将房产出售,因此认为女儿应该帮忙还债。那么“父债子偿”的说法在本事件中是否适用呢?其女儿是否有义务偿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解读。
通常信用卡欠一万多是不会坐牢的,单纯的欠款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但是欠款会被纳入征信名单同时会被限制高消费直到还清欠款为止。如果银行催债三个月未还,可能会被银行起诉追责,到时候会面临强制执行,所以当事人需及时与银行沟通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
债权人怎么行使债务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法头条网为您具体分析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