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年06月02日
施行日期:2022年06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10月18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2003年11月28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3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地方条例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10-18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的决定(2026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6-10-18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河市寒区试车产业服务条例》的决定(2026最新)
发布时间:2026-10-17最新法律法规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10-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二批)的决定(2026最新)
发布时间:2026-10-18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的决定(2026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6-10-18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河市寒区试车产业服务条例》的决定(2026最新)
发布时间: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