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25年04月23日
施行日期:2025年05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7月18日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1月26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7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经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报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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