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条例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6推荐)

发布时间:2026-07-01 09:12:00 浏览: 分类:地方条例
您的位置:法头条 > 法律法规 > 地方条例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施行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7月01日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

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9日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一、对《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二、对《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删去第五十条。

三、对《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作出修改

删去第三十八条。

此外,对上述三件法规的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条例》《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阅读全文

相关地方条例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