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年12月03日
施行日期:2021年12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6月28日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实施办法》的决定
(2021年10月21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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