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条例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2026最新)

发布时间:2026-06-23 16:20:38 浏览: 分类:地方条例
您的位置:法头条 > 法律法规 > 地方条例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25年04月23日

施行日期:2025年04月23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6月23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的 决定


(2025年1月22日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2010年1月17日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9年1月3日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9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阅读全文

相关地方条例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