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年04月07日
施行日期:2024年04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4月17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2月29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7日江苏省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批准)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地方条例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04-17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推荐)
发布时间:2026-04-17最新法律法规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04-17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推荐)
发布时间: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