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重婚离婚的财产分割存在严重认知误区,普遍认为只要认定重婚就必须净身出户。多数人不清楚法律区分过错责任和财产处置的边界,也不了解重婚情形下完整的财产分配规则。本文结合现行婚姻法律,详细讲解重婚案件能否净身出户以及具体的财产分配方式。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认定一方构成重婚罪的,并不会直接判决过错方净身出户,大众熟知的重婚必净身出户并不是法定规则。
我国司法对待婚姻过错财产分割秉持适度惩戒原则,不会随意剥夺公民合法财产权益,仅会根据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保护,只有存在特定恶意行为时,才存在不分财产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法条确立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基础原则,重婚属于重大婚姻过错,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优先照顾无过错方,适当降低过错方的分配比例,但仅为比例调整,并非完全剥夺财产权益,单纯重婚行为达不到净身出户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条是法律唯一规定可以不分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如果重婚过错方同时存在转移隐匿婚内财产、恶意挥霍共同资产等行为,法院可以结合双重过错,判决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这种特殊情形才有可能实现净身出户的裁判结果,普通重婚案件不适用该处置标准。
一方构成重婚罪的离婚财产分配有着完整规范的法定流程,法院会严格区分财产性质,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家庭贡献、子女抚养情况综合裁量,兼顾公平原则与过错惩戒原则,整套分配流程清晰固定,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一)明确财产权属划分范围
离婚财产分配第一步需要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属性的财产处置规则完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始终归属个人所有,无论一方是否存在重婚过错,都不会纳入离婚分割范围,不会因为婚姻过错发生权属变更,法院仅针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开展分割处置。
(二)双方自主协商共同财产
针对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法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比例和分配方案,只要协商内容合法自愿,不存在侵害他人权益的情形,法院都会依法予以认可。
(三)法院依法裁量倾斜分配
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裁判,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对重婚过错方予以适度惩戒,酌情减少过错方的财产份额,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四)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重婚是法定的重大婚姻过错,无过错方除多分财产外,还可单独主张精神及物质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法院会根据重婚行为的持续时间、危害后果、对家庭造成的损害程度,综合判定具体赔偿数额,进一步弥补无过错方在婚姻中遭受的身心及财产损失。
综上所述,单纯重婚无法直接判决净身出户,仅能让无过错方多分财产。只有叠加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才可不予分配财产,无过错方也可依法主张婚姻损害赔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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