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的行为。这一过程主要包括了预公告、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签订协议等步骤。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有哪些步骤?
土地征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预公告:在正式决定征收土地之前,地方政府需要提前发布拟征收土地的通知,让相关方了解即将进行的土地征收计划。
2.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接下来,政府将对拟征收区域内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地上建筑物或作物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并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3.公众参与-听证会:对于那些可能引发较大争议或者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做出最终决策前还需要组织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
4.签订补偿协议:当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后,县级及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将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形式的协议文件。
5.执行征收决定:最后一步是,在确保所有法律规定的要求均已满足的情况下,由相应级别的行政机关作出正式的土地征收决定,并按照既定方案组织实施。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可以依法征收下列土地:(一)永久基本农田;(二)除前项规定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政府在土地征收中扮演什么角色?
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政府承担着决策者、执行者以及监督者的多重角色。基于国家发展需求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是否启动土地征收程序。接着,在具体实施阶段,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各项事宜,这其中包括明确界定被征收土地的具体范围、对土地价值进行科学评估,并与受影响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就补偿方案展开协商等关键步骤。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为了保证整个过程遵循法律规范并切实保护好被征收方的正当权益,政府还需在整个土地征收活动中发挥其监督职能。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未登记的土地能否被合法征收?
土地征收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活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于未登记的土地是否能够被合法征收的问题,主要取决于该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及其具体用途等因素。根据现行的中国法律,即便土地尚未进行正式登记,只要满足特定条件,也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征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先行使用;但应当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并给予相应补偿。”《土地管理法》中提到的“征收”主要针对的是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对于国有土地,则更多涉及到使用权的收回等问题。此外,无论是哪种性质的土地,在实施征收之前都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告、听证等程序性要求,同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经济补偿。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一个复杂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过程,旨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同时保护好农民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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