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被认定为全责,其保险公司却拒赔且对方个人也拒绝支付赔偿,这种双重拒付的情况往往让受害者陷入维权困境。下面小编将结合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系统解析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类纠纷。
当遭遇对方全责但保险公司拒赔、对方个人也拒绝支付赔偿时,起诉需遵循以下步骤:
一、收集证据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依据。需重点收集三类材料:
1. 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认对方全责的法定文件,由交警部门出具,具有权威性;
2. 损失证明,包括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若有人身损伤)、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若涉及车辆损失)、误工证明(如单位出具的工资扣发证明、银行流水)等,用以证明实际损失金额;
3. 沟通记录,如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书面沟通函等,证明已履行协商义务但未获解决。
二、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方为个人,可选择其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对方为法人(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则需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三、撰写起诉状
起诉状需包含原告(受害者)、被告(对方及保险公司)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赔偿医疗费X元、误工费X元、车辆维修费X元等)、事实与理由(详细陈述事故经过、责任认定、损失情况及对方拒赔事实)及证据清单。
四、提交起诉并参与庭审
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提交至法院立案庭,缴纳诉讼费后等待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庭审中需如实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并接受对方质证。
五、执行判决
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但对方仍不履行,可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对方全责但保险公司拒赔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明确拒赔原因
保险公司拒赔通常基于三类理由:
1. 不符合保险条款,如事故属于免责范围(如酒驾、无证驾驶等);
2. 证据不足,如未提供完整的事故证明、损失清单;
3. 责任认定争议,如保险公司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
二、协商与投诉
拒赔理由不成立(如证据已充分、责任认定无争议),可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其出具书面拒赔通知并说明理由。
协商无果,可向当地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投诉,提交投诉信、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合同、拒赔通知等材料。监管部门会介入调查,督促保险公司依法处理。
三、法律途径
投诉仍未解决,可同时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为侵权人(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顺序为: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四、特殊情形处理
对方未投保或保险限额不足,可直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己方投保了车损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即由己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其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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