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计算规则与空置房减免政策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的高发领域。2025年,随着民法典及地方性法规的细化,物业费计算标准更加透明,空置房减免政策也呈现差异化特征。本文将从物业费计算规则与空置房减免依据两个维度,结合法律条款与司法实践,进行解答。
根据《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地方实施细则,2025年物业费计算遵循“分级定价+市场调节”双轨制:
1、政府指导价适用范围: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阶段(未成立业委会前)实行政府指导价,按服务等级分为四级。
电梯费、公共区域能耗费等统一纳入物业费,不得单独收取。
2、市场调节价适用范围:
业委会成立后或商业、非住宅类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调价需满足“双过半”要求: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均超过三分之二,且其中超过半数同意。
3、费用构成与公示要求:
物业费包含基础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等,物业公司需定期公开收支明细,接受第三方评估。
服务不达标,业主可要求降低费用;若成本上涨,物业公司可按程序调价。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问题涉及《民法典》与地方性法规的冲突与协调:
1、法律层面:不得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缴: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其成本不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
因此,业主不得以未入住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地方实践:差异化减免政策探索:
部分地区通过地方性法规或政策允许空置房物业费减免,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这些政策通常要求业主提供水电使用记录、未装修证明等材料,并经物业公司书面确认。
3、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空置房减免条款,则从其约定。
2025年物业费计算规则与空置房减免政策体现了法律统一性与地方灵活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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