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地摊经济的兴起,摆摊成为许多人创业或兼职的选择。然而,关于摆摊是否属于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问题,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下面小编为您系统解析摆摊的法律性质与证照要求,为从业者提供合规指引。
摆摊是否属于个体工商户,需结合法律定义与经营形式综合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102条,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后取得的经营主体,其本质是“自然人+经营行为”的组合,既非法人组织也非非法人企业,而是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特殊形态。
从法律定义看,摆摊与个体工商户存在本质区别。
个体工商户的核心特征是“登记”,即需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明确经营范围、场所等信息。
而摆摊通常指在街边、广场等临时场所从事商品销售或服务,具有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时间灵活等特点。
摆摊者未办理营业执照,则属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贩”,法律上不被认定为个体工商户。
摆摊者主动办理营业执照,即使无固定门店,也可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这种转变的意义在于,个体工商户可享受更规范的法律保护,可明确债务承担主体、便于开具发票等,但同时也需承担纳税、年报等义务。
地方政策对摆摊者身份认定有直接影响。部分城市为鼓励地摊经济,允许流动摊贩在指定区域经营,并简化登记流程。未在指定区域经营或未备案,则可能被认定为“无证经营”,面临处罚。
摆摊是否需要营业执照,需根据经营场所、规模及地方政策综合判断。总体而言,临时性、小规模的地摊经营通常无需营业执照,但特定情形下需办理。
无固定场所摊贩的证照要求由地方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9条,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这意味着,是否需要营业执照取决于地方政策。
摊位长期占用同一地点,可能被认定为“实际经营场所”,需办理营业执照。
当摊位商品种类增多、雇佣员工或年收入超过地方标准,可能触发办照义务。
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需许可的行业,必须办理相关证照。售卖自制小吃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可能面临“无证经营”处罚。
未办照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未依法办照的摊贩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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