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

67万奔驰投保52万,被撞报废却只赔24万合法吗?

时间:2025-10-21 15:30:14 浏览: 分类: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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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武汉张女士的遭遇引发社会对车险理赔规则的关注。她花费67万元购买的奔驰电车,投保时车损险保额为52万元,但高速追尾报废后,对方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24万元,理由是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下面小编为您具体分析。

67万奔驰投保52万,被撞报废却只赔24万合法吗?

  该赔偿方案不合法,保险公司“高保低赔”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主张按保险金额全额赔偿。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张女士的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且未附加“按事故发生时实际价值赔偿”的条款。

  这意味着,双方已通过合同形式固定了保险价值,保险公司应按52万元的保额作为赔偿基准。

  当合同中存在“保险金额为最高赔偿限额”等模糊表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即保险公司)的解释。

  本案中,保险公司以“二手车市场价24万元”为由压低赔偿,实质是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违反了禁止反言原则。

  保险公司主张按事故发生时实际价值赔偿,需证明车辆存在异常折旧或市场价值显著低于保额。

  但实践中,车辆正常折旧率通常可通过行业公式计算(如每月0.6%—1.1%),且保险公司作为专业机构,应在承保时对车辆价值进行充分评估。

  其未能证明车辆存在非正常损耗,仅以“市场价”为由拒赔,属于举证不能。

  本案中,张女士的车辆残值若低于赔偿差额(52万—24万=28万),保险公司拒赔28万元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高保低赔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消费者可通过保险公司内部投诉、保险业协会调解、保监会监管投诉及司法诉讼四条路径维权,其中向保监会投诉(12378)和提起民事诉讼是最有效的手段。

  1. 保险公司内部投诉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赔偿请求后30日内作出核定。消费者对理赔金额不满,可先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诉,要求其重新核定损失。分支机构推诿,可进一步向总公司投诉。

  2. 保险业协会调解

  内部投诉无果,可向当地保险业协会申请调解。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可通过专家评议、协商等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但需注意,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保险公司拒绝接受调解方案,消费者仍需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3. 保监会监管投诉

  根据《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消费者可拨打保监会投诉电话12378,或通过邮寄、线上平台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时需提供保险合同、事故认定书、理赔通知书等证据,明确要求保监会督促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4. 司法诉讼

  行政投诉未果,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诉讼时需注意:

  证据收集

  除保险合同、事故认定书外,还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维修报价单、第三方鉴定报告等,证明车辆实际价值高于赔偿金额;

  管辖法院

  可选择事故发生地或保险公司注册地法院起诉;

  诉讼请求

  可主张保险公司全额赔偿、支付逾期利息及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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