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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游戏充值的钱怎么退回来?

时间:2025-10-13 17:19:15 浏览: 分类:消费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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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消费场景中,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游戏充值或直播打赏引发的纠纷频发,游戏充值退款路径与低龄儿童打赏的法律效力成为家长关注的焦点。下面小编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款,解析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的退款规则,明确8岁孩子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

小孩游戏充值的钱怎么退回来?

  小孩游戏充值的退款需依据其年龄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分层处理,核心在于行为效力的法律判定与举证责任的履行。

  我国《民法典》以8周岁为界限划分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第二十条规定,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自行进行的游戏充值行为因主体不适格而绝对无效,监护人可直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钱款。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仅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或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大额游戏充值显然超出其能力范围,监护人可主张行为无效并要求退款。

  退款的关键在于举证,监护人需提供充值记录,未成年人操作证明,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证明充值行为由未成年人实施且未经追认。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支出的大额款项,监护人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为退款主张提供了司法保障。

  需注意的是,非官方渠道充值或第三方代充因资金流向难追溯,可能增加退款难度,而“代理退费”黑灰产业暗藏法律风险,需通过官方渠道依法维权。

8岁孩子打赏是属于可撤销吗?

  8岁孩子的打赏行为属于可撤销范畴,其法律基础源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规则。

  8岁孩子已达到《民法典》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标准,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其实施的打赏行为需满足“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纯获利益”或“与年龄,智力相适应”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有效。

  打赏行为本质是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付费,不属于纯获利益行为,且8岁孩子的认知水平难以理解打赏的金钱价值与行为后果,相关支出通常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故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依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对该打赏行为未追认的,可主张撤销并要求返还钱款,而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确定,即接受打赏的一方需返还取得的财产。

  需特别注意,主张撤销需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打赏行为由8岁孩子独立实施且未经监护人同意,存在账号实名认证为成年人等“身份错位”情况,将增加事实查明难度。

  此外,部分平台对“二次打赏”可能设定特别提示,但不影响监护人基于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核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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