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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播境外电视罪名是什么?

时间:2025-09-24 17:38:02 浏览: 分类:刑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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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电视节目因内容差异,其传播需严格遵循国家监管规定,非法转播行为不仅扰乱文化传播秩序,更可能触犯法律面临追责。不少人疑惑:非法转播境外电视会构成什么罪名?实际上,此类行为的法律定性需分情形判断,多数情况下先承担行政责任,若情节严重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则可能触犯刑事罪名。

非法转播境外电视罪名是什么?

  非法转播境外电视的法律定性需分阶判断,核心罪名及责任如下:

  1.最常见罪名:非法经营罪

  这是此类行为最主要的刑事追责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实践中,未经批准通过卫星接收设施、机顶盒等设备,批量提供境外电视节目接收服务,即符合“违反国家规定”的要件。

  该罪的认定关键看“情节严重”,通常以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为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行政违法:未达刑事标准的处罚

  若行为未构成犯罪,将面临行政处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可被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专用设备,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而擅自设置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境外节目的,还可能被没收设备并处罚款5万元以下。

  3.特殊情形:涉及其他罪名

  若转播的境外节目含淫秽、反动等违禁内容,可能触犯更严重的罪名。

  传播淫秽内容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若内容危害国家安全,则可能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非法传播境外电视处罚多少钱?

  1.行政处罚:个人与单位差异化定价

  行政罚款主要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规,按主体类型设定梯度标准。对个人而言,擅自使用设备接收并传播境外电视的,可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

  若涉及未经批准以卫星等方式转播,还将没收专用设备,并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

  对单位的处罚更为严厉:擅自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可处1000元至5万元罚款;若存在播放未经批准境外节目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后,还可并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2.刑事罚金:与违法所得直接挂钩

  当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等刑事犯罪时,罚金数额与违法规模紧密相关,且远高于行政罚款。

  在非法经营罪案件中,罚金通常基于销售金额或获利额设定。

  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罚金则结合违法获利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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