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网上起诉离婚流程依托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构建,实现立案、调解、庭审全流程电子化。法律明确规定审限标准与程序规范,既保障诉讼效率,又强化当事人权利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诉讼离婚需经法院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网上起诉需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或省级诉讼服务网提交电子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据等材料,并完成实名认证与电子签章。
《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法院应在收到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条件的,登记立案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及期限。
立案后,法院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需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
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13条,当事人可在线完成证据交换、质证及调解;调解失败的,进入在线庭审环节。
简易程序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应在立案后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第152条,审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全程电子化操作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保程序公正高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开庭时间无统一法律规定,但受审限约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普通程序案件应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案件为3个月;需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仍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
实践中,开庭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确定,通常立案后1至3个月内安排,具体以传票通知为准。
当事人可通过诉讼平台实时查询案件进度,或联系承办法官确认排期。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原告拒不参与诉讼的,按撤诉处理。
法律通过“审限约束+电子送达+在线庭审”机制,平衡效率与公平,既避免案件积压,又保障当事人参与权。电子送达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凭此可办理离婚后续事宜,如财产过户、户口迁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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