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男子擅闯私船放生乌龟被船上藏獒咬伤,躲避时摔成九级伤残该如何赔偿?

时间:2025-09-02 10:25:49 浏览: 分类: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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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常州一起男子擅闯私船放生被藏獒咬伤的案件引发社会对动物侵权责任与禁养犬管理规则的广泛讨论。下面小编将从法律适用与政策背景两个维度,系统解析此类案件的赔偿逻辑与禁养犬管理规则。

男子擅闯私船放生乌龟被船上藏獒咬伤,躲避时摔成九级伤残该如何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不适用“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免责条款。

  这一规定将烈性犬饲养人的责任推向绝对化,其立法目的在于通过严格责任倒逼饲养人主动规避风险。

  在本案中,船主饲养的藏獒属于多地明确禁养的烈性犬种,且未能提供合法饲养手续或证明事发时已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尽管张某存在未经许可登船的过错,但该行为仅构成对船主财产安宁权的轻微侵犯,与最终伤残结果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认定,真正触发损害后果的是船主违法饲养烈性犬且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判决船主承担全部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三十余万元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当张某的放生行为涉及外来物种,生态或渔业主管部门可依据《生物安全法》另行处罚,但这与本案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影响船主侵权责任的认定。

大型犬禁养规定是怎么样的?

  2025年,全国多地通过立法升级强化禁养犬管理,形成“品种禁养+体型限制+电子标识”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1. 品种禁养方面,北京、重庆、淮安等城市明确将藏獒、罗威纳、比特犬等30余种烈性犬列入禁养名录,部分城市如重庆还将具有禁养犬血统的杂交犬纳入管控范围。

  这些犬种因攻击性强、难以驯化被认定为公共安全高风险源,禁止在重点管理区饲养。

  2. 体型限制方面,上海、广州、杭州等城市对非烈性犬实施身高管控。上海内环内禁止饲养肩高超35厘米的犬只,杭州重点管理区禁养肩高超41厘米的犬只。

  此类规定旨在防范大型犬因体型优势引发的意外伤害,即使犬只性格温顺,超出体型标准同样被禁。

  3. 技术管控方面,北京、上海等地要求犬只植入电子芯片,实现“一犬一码”追溯管理。公安机关可通过芯片快速查询犬只免疫、登记信息,对未登记、超量饲养等行为直接查处。

  此外,多地开通“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市民可在线举报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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