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礼让行人与行人遵守信号灯是交通秩序的核心规则。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将面临扣分与罚款,而行人闯红灯是否构成“未礼让”违章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礼让行人”的相关问题。
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处罚因行为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
常规情形: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或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停车避让的,通常扣3分,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特殊情形:机动车右转弯未避让绿灯放行行人,或行经人行横道未在停止线前停车让行且与行人轨迹冲突的,扣3分,罚款200元。
加重情形:强行穿插行人队伍、鸣笛催促抢行或同方向多车道中其他机动车未避让已停车让行车辆的,扣3分,罚款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行人闯红灯本身属于违章行为,但“未礼让”的表述对行人不适用。
行人闯红灯的违法性: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按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属于交通违法,可处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未礼让的独立性:若机动车遇行人闯红灯时未停车让行,仍构成“未礼让行人”的违章行为,需承担扣分、罚款责任。
“未礼让”的适用对象:交通法规中“未礼让”特指机动车对行人的避让义务,行人不存在“未礼让”的法定概念,其违章行为仅限于违反信号灯、横穿马路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以上则是关于“礼让行人”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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