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餐厅因半只鸡售价1999元引发舆论热议。消费者质疑其价格合理性,商家则提供复杂制作流程的成本依据。这一事件折射出市场经济中定价自由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层矛盾:商家是否有权自主定价?高价商品是否必然侵犯消费者权益?
1. 定价合理性需以市场规律为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除政府定价商品外,商品价格由市场调节形成。
商家定价需遵循价值规律,即价格围绕成本与供求关系波动。
1999元包含高附加值服务,即高端食材、独特工艺、品牌溢价等,且未超出同类市场价格范围,则可能具有合理性。
但成本构成不透明或价格显著偏离市场均值,则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
2. 消费者认知是定价合理性的重要参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赋予消费者知情权,要求商家明码标价并说明价格构成。
商家未充分披露成本信息,导致消费者对价格产生误解,则可能构成“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
1. 单纯高价不违法,但违法手段构成侵权
《价格法》未禁止高价销售,但明确禁止“相互串通操纵价格”“捏造涨价信息”“利用虚假手段诱骗交易”等行为。
商家通过虚构成本、夸大宣传抬高价格,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欺诈行为。
2. 暴利定价需结合成本与市场对比判断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但未明确“暴利”标准。
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考量商品成本、行业利润率、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
商家定价显著高于合理利润区间,可能被认定为暴利行为,需承担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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