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这种情况是非主观意图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要根据主观过失程度、认罪悔罪的态度,事后的赔偿以及是否获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来判断。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犯罪情节:包括行为人的主观过失程度,如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情节严重程度,以及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紧密程度。若行为人的过失程度较低,或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悔罪表现: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后积极救助被害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判处。
赔偿情况: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从轻处罚。相反,若存在逃避责任等行为,则可能加重处罚。
被害人过错:若被害人对引发死亡结果存在过错,比如被害人挑衅、激怒行为人致其过失行为发生,法院量刑时会考虑适当减轻行为人的责任。
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此次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在量刑时也可能得到从宽考虑。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这种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是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基本权利。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这里的“过失行为”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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