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警察是没有权利翻看个人手机信息的,这是侵犯隐私的行为。但是如果警察是在办案,且有公安局开具的相关手续,那么警察是有权利查看个人手机的。接下来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为追查刑事犯罪或维护国家安全,可依法检查通信内容。换句话说,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警察才有权利查看手机。
人员要求:必须由两名以上正式民警执行,辅警无权参与此类执法行为。
证件要求:需出示工作证件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程序要求:检查过程应符合法定程序,包括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及结果等信息。
如果公民没有涉嫌违法犯罪,或者未出示工作证件或检查证明文件,那么警察是没有权利查看个人手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手机存储的通讯录、短信、照片等个人信息属于隐私范畴,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侵犯。
警察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利进入民宅,例如在执行公务时,警察只有在持有有效证件(如搜查证、逮捕证等)并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才能进入民宅。特定情况如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同时如果警察违反规定,将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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