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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变更原因有哪些?

时间:2025-02-19 10:19:36 浏览: 分类: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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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变更的原因可能有发包方、承包方的原因,也可能有监理方设计方的主观原因,还有不可抗力的自然寄生客观原因等。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施工合同变更原因有哪些?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的理解业主的意图,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新知识,有必要更改设计、原实施方案,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施工合同价款约定的方式有哪些?

  一、施工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工程变更后的合同价款依照以下原则调整

  合同中已有适用单价的,变更工程按已有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中已有类似单价的,变更工程按类似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单价的,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变更价格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再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变更结算价。

  2、合同价款

  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

  二、施工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三、施工合同价款约定方式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建设部第107号令,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问题回答,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法头条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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