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是专利权人面对专利局驳回决定时的重要救济途径。法头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专利复审的请求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主体要求: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如果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则复审请求人应是全部申请人。
2、时间要求: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3、文件要求:复审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4、费用要求:复审请求人应在提出复审请求时缴纳复审费,且该项费用可以减缴。若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未缴足复审费,将被视为未提出复审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重新审查申请。它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一条救济途径,以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关于“专利复审的请求条件是什么?”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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