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主要取决于发明人是否执行了本单位的任务或是否主要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法头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谁?”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原始专利权归属于单位。具体来说:
1、执行本单位任务:如果发明人是在其本职工作中,或者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些成果都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
2、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即使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没有明确的合同规定,只要是主要利用了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也被视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3、合同约定优先: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意味着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员工在履行其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和单位提供的资源,独立或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根据单位的指派或委托,利用业余时间或特定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这类发明创造虽然发生在员工离职后,但因其与原单位工作密切相关,仍被视为职务发明创造。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员工在利用这些条件完成发明创造时,若单位与发明人之间没有特别的约定,该发明创造通常也被视为职务发明创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以上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谁?”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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