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通常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缴纳。具体来说,物业费通常按月计算并收取,业主应在每月的特定日期或季度、年度的规定时间内交纳。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物业费是在开发商交房日开始计收,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但下面几种情况时,自业主领取钥匙时开始计费,在业主领取钥匙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用。
1、开发商销售的尾房;
2、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
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经开发商确认后,需要维修而暂缓交房的;
4、发生纠纷,处于法院审理之中,需等待审判结果的房屋;
5、其他情况,开发商同意暂缓交房的房屋。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算业主的房子不住,物业费也是要照常交的。不交物业费属于违约的情形,所以该交的费用还是要交,以防给日后生活造成麻烦。
法律依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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