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2025?

时间:2025-01-13 16:09:54 浏览: 分类: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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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闲置土地的认定与处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明确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和收回规定,可以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加强,闲置土地问题将得到更加有效的解决。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2025?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如下:

  1、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者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

  3、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

  一般情况下是两年。

  对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若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土地资源保护的严格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如果一年内未使用且可以耕种并收获,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若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则需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如果连续二年未使用,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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