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现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所获得的一种国家颁发的荣誉证书。这一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期间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自2025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领养的孩子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关于“2025领养的孩子能否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相关问题,法头条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听听法头条法务给出了哪些意见吧。
不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2025年领养的孩子无法再办理独生子女证。这一政策调整旨在适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变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领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先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然后持收养登记证明和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户籍登记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人需携带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如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公证机关的公证书等材料,到被收养人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对于没有出生证明的被收养人,上户口时需要附加无利害关系的二位以上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的经过的证明材料,然后再按照上述流程办理户口登记。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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